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再次公開征求《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意見的通知
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,深入落實市委、市政府部署,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,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,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編制了《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(征求意見稿)》,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近期,為落實國家統一大市場建設等相關要求,我局對政策內容進行了調整優化,現面向社會再次公開征求意見,時間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4日。
歡迎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,提出寶貴意見,通過電話、傳真、郵件等形式反饋我局,并注明聯系人與聯系方式。
附件:《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(再次征求意見稿)》
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
2026年6月12日
(聯系電話:022—83605783;傳真電話:23301952;
郵箱:sgxjghfzc@tj.gov.cn)
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
(再次征求意見稿)
為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,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,落實國家有關部署要求,協同聯動《天津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津政辦規〔2023〕4號),制定本政策。
1.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。支持工業企業新設立研發機構,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情況,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2.支持中試平臺建設。支持制造業中試平臺開放運行、提升服務能力,根據對外服務成效,分級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3.支持企業承擔國家重大創新任務。對獲批智能制造系統與機器人、高端裝備、集成電路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、新材料等國家重大創新項目,以及國家新興產業創新中心、制造業創新中心能力建設等相關重大項目,按照國家要求給予配套支持。支持創新主體參與國家未來產業揭榜掛帥任務,對揭榜入圍單位,根據研發費用情況,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4.降低企業創新融資成本。對工業企業研發投入、技術改造貸款,按照貸款本金給予年化1.5個百分點、期限不超過2年的貼息支持,單個項目貼息總額最高200萬元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、天津金融監管局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區人民政府)
5.支持未來產業場景建設。發布未來產業重點領域應用場景清單,遴選一批典型應用場景和綜合解決方案,根據研發投入情況和場景應用成效,分級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6.支持園區(聚集區)提質升級。圍繞園區主導產業,支持打造開放共享的公共服務平臺和數字化轉型服務運營機構,根據服務成效,分級給予最高300萬元支持。支持未來產業先導區(聚集區)等重點區域建設未來產業培育平臺(服務機構),根據實際成效,分級給予最高150萬元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7.支持工業綠色低碳發展。支持企業開展能源低碳、生產節能工藝升級和設備改造,對年節能量在50噸標準煤及以上、減碳量100噸及以上的項目,分級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8.支持工業資源綜合利用。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動力電池、機電產品再制造、廢鋼鐵等領域再生資源綜合利用項目,根據再生資源綜合處理能力和綜合利用率給予最高400萬元支持。
(責任單位: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,各區人民政府)
9.本政策資金來源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,由市級財政資金承擔,參照《天津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(津工信規〔2024〕3號)相關條款執行。鼓勵各區結合實際,對項目給予配套資金支持。
10.本政策與《天津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津政辦規〔2023〕4號)聯動實施,自印發之日起執行,有效期到2028年4月。《天津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設置過渡期,過渡期內相關條款繼續實施;與本政策相關內容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為準。如遇國家政策調整,從其規定,不符合規定的相關內容自動廢止、不再實施。
引用:【進行中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再次公開征求《天津市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》意見的通知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[引用日期:2026年6月12日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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